责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7-27 来源:天下摄影网 点击:8237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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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杂志社、中共浙江省温岭市委宣传部、浙江省温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浙江省温岭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 浙江省台州市摄影家协会、浙江省温岭市摄影协会、台州骨伤医院
征稿主题:
为了更好的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的颁布,明确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政策。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出的一条全新的创业之路,全方位的展示创业者的心路历程,及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记录他们干一行、爱一行的新风貌,特举办此次大展。旨在用全新的视角记录他们对创业的坚持,拼搏的状态以及创业者家乡的风光。用摄影语言向世人展示全民创业所带来的具有时代气息的新风貌。
截稿时间:
2016年12月21日
展项设置:
入展作品120幅(组) 稿酬各 1000元
注:稿酬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1、本次大展面向全国征集作品,凡是以创业人物、故事以及展示创业者家乡风光为主题的作品均可参展。欢迎国内外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创业者本人积极投稿。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
2、参展作品不分类别,凡符合主题的作品均可参评。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每组数量限4~10幅)、彩色、黑白均可。
3、本大展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量不大于500K,图片长边边长不大于1024像素,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姓名”的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参展表相关信息(参展表下载请登录http://www.cphoto.com.cn),随参展作品一并发至征稿邮箱chuangyedazhan@163.com(参展表只需填写一张,如有多张作品投稿,请在参展表中注明所有作品的名称)。
4、本大展不接收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场景的作品(照片仅可在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后期技术处理)。
5、评审委员会为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结束后可酌情要求入选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原始数字影像以供审查鉴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违反征稿规则者,特别是冒名顶替者,主办方将视情节取消其入选资格,且永久谢绝投稿,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9、本次活动所有入展作品,举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非商业行为的相关宣传中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展者的署名权),不再支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
10、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不退稿。
11、入展作品作者将颁发入展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具体分值参照中国摄影家协会有关入会规定。
12、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大展评选:
大展评选将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知名摄影家进行评选。
相关事项:
“创业在故乡”图片展将集中2016年“创业在故乡”摄影大展入展作品,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各地以主题展览的方式进行展示,加大国家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活动咨询:
北京:《中国摄影》杂志社 李乐010-65252277
浙江:温岭市摄影协会 郑曼丽0576-86222826,13867632198